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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指南出炉 :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榜上有名 美团均“踩”中

2021/2/7 19:21:02 0人评论 2138 次

市监局发布《反垄断指南》,对近期坊间热议的“二选一”和“大数据杀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美团此前在两个领域都曾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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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张凯旌

2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行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平台经济领域也不例外。指南中明确,所指平台为互联网平台。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指南》对近期坊间热议的“二选一”和“大数据杀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美团此前在两个领域都曾有所涉及。

“二选一”被明确提及,此前阿里、美团均涉及

《指南》第十五条限定交易下规定,分析是否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因素: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限定交易相对人与其进行独家交易的其他行为;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或者通过其指定渠道等限定方式进行交易;限定交易相对人不得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

同时,《指南》从惩罚性措施和激励性措施两个角度,进一步细化了判断“二选一”等行为是否构成限定交易的标准。

“平台经营者通过屏蔽店铺、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等惩罚性措施实施的限制,因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产生直接损害,一般可以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实施的限制,如果有证据证明对市场竞争产生明显的排除、限制影响,也可能被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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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淘宝、京东、饿了么、美团均牵涉“二选一”事件,且相关主体已遭到监管部门调查和点名。

2013年,"二选一"、"垄断"等关键词伴随着双11、618等电商大促横空出世。为此,京东贸易公司、京东叁佰陆拾度公司在2015年直接起诉了天猫网络公司、天猫技术公司、阿里巴巴公司。

京东认为天猫作为在中国大陆B2C网上零售平台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通过与大量商家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公开宣布达成独家战略合作,限定商家只能和自身进行交易,直接致使大量商家不能上线京东平台或从京东平台下线,排除、限制了京东在中国大陆B2C网上零售平台市场的竞争。

对此,阿里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还曾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文称:"所谓"二选一"从来都是一个伪命题,如果大家没记错,'二选一'原本其实是某些企业用来竞争的手段。平台不是土豪,成本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大促活动的各项资源天然稀缺,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

2020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文章称,已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此外,2017-2019年,美团多次被各地媒体曝出要求商家二选一,涉事商户所在地区包括浙江金华、海南、浙江绍兴、四川巴中、四川眉山等,其中不少地区的工商管理部门和市监局都对美团做出了罚款处罚。

而在2020年疫情期间,亦有四川南充市火锅协会、广东餐饮协会举报美团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后者在向美团发出的联名交涉函中称,要求取消“独家合作限制”等垄断条款,降低外卖服务佣金等。

饿了么也存在类似“二选一”行为。2020年4月,安徽省市监局发布的“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显示,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并于2019年9月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了解,其他存在类似情况的商家还包括唯品会。2020年9月,爱库存表示针对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家机构提交实名举报。2021年1月14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称,根据举报,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二选一”有何影响?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杨兆全认为,独家排他性的要求排除、限制竞争,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造成了破坏性的影响,打击竞争对手,长期来看,也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大数据杀熟”亦在列

《指南》还明确了“大数据杀熟”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差别待遇行为。

据悉,“大数据杀熟”是社会公众对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算法对用户进行“画像”分析,从而收取不同价格等行为的概括性说法。实践中,如果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对不同的消费者实施不同的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可能构成差别待遇行为。

《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指南》明确了构成差别待遇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

《指南》特别规定,平台在交易中获取的交易相对人的隐私信息、交易历史、个体偏好、消费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不影响认定交易相对人条件相同。

不久前,一篇质疑美团运用算法进行“杀熟”的文章《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引发热议。美团的一位会员用户肖先生指出,同样的订单,他的配送费定价时常比非会员用户的更高。

另有消费者向媒体反映,在携程上买同一航班,钻石会员用户显示最低票价900元,而普通会员用户显示最低票价600元。

除此之外,据媒体报道,“大数据杀熟”的现象还存在于饿了么、淘宝、当当、天猫、携程、飞猪等平台。

然而对大数据杀熟的认证,一直是个难题。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就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甄别、取证上,监管部门仅根据初步线索判断比较困难,还需要查看后台服务器,根据程序代码来判断平台是否确实有“大数据杀熟”的行为。

行业人士称,在此背景下,《指南》的出台,无疑使得上述现象的界限更加明确。

注:本文是雷达财经(ID:leidacj)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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