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3月9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R鸿达1有天眼风险信息3370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9条。
3月6日,R鸿达1发布《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达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6年3月4日14:00至15:00,R鸿达1在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召开了“鸿达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主持人是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姚兵,会议的债权登记日是2026年2月25日。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鸿达兴业董事、监事、“鸿达退债”受托管理人代表以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计4名,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通过电子邮件记名投票的债券持有人共计16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8.97万张,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324.43万张)的2.7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公司尽快就<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的议案》、《关于再次要求公司对“鸿达转债”追加担保及制定切实合理偿债计划并积极落实的议案》、《关于督促公司妥善处理“鸿达退债”摘牌及退出登记后续事宜》等。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康达法意字【2026】第【0035】号),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6月27日,R鸿达1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2号),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R鸿达1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二、R鸿达1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R鸿达1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证监局决定:1.对R鸿达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50万元罚款;2.对周奕丰给予警告,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3.对林桂生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4.对姚兵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5.对林少韩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6.对郝海兵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7.对殷付中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8.对刘江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9.对郑伟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9月22日收盘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继续持有R鸿达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R鸿达1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3条,专利信息1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