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12月12日,海德股份成交额2.59亿元,主力净流出229.72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8日,海德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海德股份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92025006号和029202500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进行立案调查。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海德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海德股份发布《关于公司2025年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公告》。
海德股份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共计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上述投资总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投资目的是公司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品种投资,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证券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证券投资的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投资范围是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非固定收益类或者非承诺保本的投资。投资期限是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海德股份称,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天眼查资料显示,海德股份经营范围包括投融资研究、咨询;企业重组、并购经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