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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获融资买入813万元,此前预处罚已下达受损股民可维权

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21日晚间收盘时持有聚石化学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1月22日,聚石化学获融资买入813万元,融资偿还737.9万元,当日融资净买入75.11万元。

雷达财经注意到,1月22日,聚石化学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钢、杨正高的通知,双方经协商一致,于2026年1月22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基于2020年4月2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将于2026年1月25日终止并不再延续。自《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之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钢、杨正高变更为陈钢。

2026年1月22日,陈钢、杨正高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及承诺函》。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一致行动人协议》将于2026年1月25日到期,陈钢、杨正高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于2026年1月2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陈钢、杨正高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双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陈钢作为公司股东及董事长、杨正高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1月9日,聚石化学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1号)。

经查明,聚石化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具体包括:一是聚石化学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臻科技)实际控制佛山市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富倍奇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汉科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君利道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与上述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存在的虚假贸易业务。二是聚石化学介入到第三方公司已开展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中,对应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基本一致,货物仅以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三是聚石化学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建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某石化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公司后期加价购回。

通过上述方式,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亿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当事人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监管局拟决定:一、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二、对陈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80万元;三、对刘鹏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四、对伍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五、对徐建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21日晚间收盘时持有聚石化学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聚石化学参与招投标项目1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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