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据天眼查信息,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R深天1或深天地)于3月18日新增一条开庭公告,案号为(2026)粤0305民初11358号;当事人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郭某;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日期2026-07-28 10:30。
值得关注的是,R深天1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2025年1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公司审批单、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深圳证监局认为,深天地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针对公司、吴汉雄、林剑锐、林思存进一步提出的申辩意见,经复核,深圳证监局认为:一是深天地的相关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案涉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过错。二是在案证据显示,吴汉雄、林剑锐参与实施案涉违法行为。三是林思存作为时任深天地董事长、总经理,应当勤勉尽责,有效履职,保证深天地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任职时间短、不知情、未参与并非免责的法定理由。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一、对深天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二、对林宏润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罚款48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70万元;三、对吴汉雄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四、对林剑锐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五、对林思存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30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深天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R深天1成立于1984年,广东君浩股权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