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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主力净流出703.28万元,正被调查受损股民可报名索赔

2025/7/2 21:03:25 0人评论 165 次

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6月27日买入过,并在2025年6月27日收盘持有锦盛新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东财Choice金融数据显示,2025年7月2日,锦盛新材成交额18273.04万元,主力净流出703.2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锦盛新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锦盛新材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6月27日买入过,并在2025年6月27日收盘持有锦盛新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锦盛新材发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锦盛新材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目的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实施方式为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包括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锦盛新材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天眼查显示,锦盛新材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8条,专利信息97条,著作权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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