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东财Choice金融数据显示,2025年8月4日,先锋新材成交额6272.46万元,主力净流出692.8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7月24日,先锋新材发布《关于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先锋新材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5012号、证监立案字0222025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卢先锋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7月24日收盘时持有先锋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5月29日,先锋新材发布《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简称由“先锋新材”变更为“ST先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部分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同时出具的《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显示,公司2023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尚未消除,2023年度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经消除。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
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5年6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将自2025年6月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先锋”变更为“先锋新材”;股票代码仍为“30016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天眼查显示,先锋新材成立于2003年,系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员,位于浙江省宁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