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8月31日,茂化实华(证券代码:000637)发布公告称,近五年内公司未遭受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遭遇了三次监管措施。其中一次发生在2023年7月,由于《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最终年报中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能及时更正,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另两次则是在2024年2月,因2022年2月至3月期间赊销聚丙烯未能及时记录和公布,导致半年报少记部分营业收入及利润,分别收到了来自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警示函与监管函。目前,该公司已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内部控制管理,以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确度。
天眼查资料显示,茂化实华成立于1988年10月04日,注册资本51987.535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龙起龙,注册地址为茂名市官渡路162号。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经营。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王志华,董秘为马永新,员工人数为903人,实际控制人为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参股公司21家,包括广西贺州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茂化实华石化有限公司、广东实华石化有限公司、广西华清环保有限公司、广西实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0.59亿元、45.48亿元和37.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4%、-24.95%和-17.43%。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1.28亿元和-8338.31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59.46%、1.38%和34.77%。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34%、65.03%和68.31%。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23条,周边天眼风险395条,历史天眼风险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8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