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运金管罚决字〔2025〕16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责令改正,罚款6万元。
运金管罚决字〔2025〕17号显示,因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李纲(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公司成立于2009年01月07日,注册地址为稷山县稷峰东街(检察院对面),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32条,周边风险5788条,历史风险859条,预警提醒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