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1月26日,广汇物流(证券代码:600603)宣布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信托融资业务,共同参与由中信信托设立的“中信信托•信华78号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资金主要用于向公司发放贷款。该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16.003亿元,其中信托贷款金额不超过12亿元。
作为担保措施之一,广汇物流以其持有的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提供质押,并将该公司列为共同债务人。此外,广汇物流的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一部分广汇物流股票作为额外质押。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担保无需经过额外审议程序。截至目前,广汇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达到人民币271,201.59万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8.88%,且无逾期担保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经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ST广物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广物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广汇物流成立于1988年08月27日,注册资本119332.915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舰,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隆祥西一街88号。主营业务为能源物流、房地产及物流协同三个板块。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郭舰,董秘为王勇,员工人数为668人,实际控制人为孙广信。
公司参股公司36家,包括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瓜州汇陇物流有限公司、哈密广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甘肃广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甘肃汇信物流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1.25亿元、49.32亿元、37.37亿元和20.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0.82%、132.04%、-24.23%和-20.0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3亿元、5.83亿元、5.09亿元和3.18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75.17%、276.43%、-12.76%和-24.55%。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85%、69.53%、65.68%和63.75%。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317条,周边天眼风险1156条,历史天眼风险9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48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