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1月26日,福建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5〕21号)显示,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福建金融监管局合计处以50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和路88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存放、拆借业务及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747条,周边风险941条,历史风险2067条,预警提醒32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