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2月26日,莆田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5〕21号)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因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项目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表外业务未审慎核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莆田金融监管分局合计处以105万元罚款。
莆金监罚决字〔2025〕21号显示,因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项目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表外业务未审慎核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林志芳(时任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营业厅主任)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成立于2017年06月16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小区延寿路商住楼三号楼一层109-115号、五层501-517,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315条,周边风险2615条,历史风险28条,预警提醒2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