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2月14日,荆门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个人贷款未落实受托支付规定、贷后监测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荆门金融监管分局对机构罚款60万元。对石江波、石祥、刘红星、林学明、姚伟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6月29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钟祥市莫愁大道55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使用省联社统一信用卡品牌的发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500条,周边风险888条,历史风险2190条,预警提醒30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