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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寻夫”3年后,丽人丽妆前老板娘又把董事长告了!

2024/3/28 16:42:36 0人评论 670 次

3年前微博“寻夫”,3年后争夺股权。

作者 | 武丽娟

编辑丨高岩

来源 | 野马财经

去年以来,上市公司频频上演“离婚案”,包括三六零(601360.SH)、邦彦技术(688132.SH)、国光股份(002749.SZ)等在内,已有超十家上市公司发布实控人夫妇因离婚产生股权分割的公告。股民纷纷调侃“A股不相信爱情。”

从2021年3月8日翁淑华爆出微博“寻夫”事件开始,丽人丽妆(605136.SH)实际控制人黄韬与妻子翁淑华的婚姻状况就一直备受关注。

3月25日,丽人丽妆的一纸诉讼公告显示,前老板娘翁淑华要求分割黄韬名下的丽人丽妆股份1/8股权份额,再次引发投资者对于两人离婚事件的讨论。

截至3月27日,丽人丽妆市值为31.24亿元,股价为7.28元/股,相对于其上市初期54.89元/股的历史最高价,已大跌超86%。

3年前微博“寻夫”

3年后争夺股权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情分可以说散就散,利益却不能说断就断。

根据公告,前妻翁淑华请求进行财产分割,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丽人丽妆股份,合计1.34亿股中的1/8股权份额,即1674.7538万股进行股权划转。以3月27日丽人丽妆的收盘价计算,该部分股权的市值约为1.22亿元。

丽人丽妆表示,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审理时间及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3年前的3月8日,做女人生意的丽人丽妆董事长却被自己老婆谴责。当日,一位昵称为“丽人丽妆翁淑华”的用户在微博上发表“一个全职太太的被迫喊话”,控诉丽人丽妆董事长黄韬“近几年晚上从不回家”,要求黄韬尽到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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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创始人夫妇反目成仇的说法甚嚣尘上,受此消息影响,丽人丽妆股价大跌。3月9日触发跌停,次日一度挣扎在跌停板附近。

丽人丽妆前身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并于2016年改制为股份公司。作为一家化妆品网络零售服务商,主营业务为化妆品电商零售、品牌营销服务等,且高度依赖于阿里巴巴旗下的电商平台。

按照翁淑华的描述,十几年前,夫妻二人共同打拼创立公司,曾是丽人丽妆销售行政总监的翁淑华,公司发展日渐稳步之后,在丈夫的劝说下回家当起了全职太太。

2020年9月29日,丽人丽妆成功登陆A股,上市首日开始,公司连续12个交易日一字涨停之后,公司股价也直接拉升至最高55.28元/股,公司总市值超过220亿。

然而,共患难易,同富贵难。微博“寻夫”事件4个月之后,2021年7月15日,丽人丽妆公告,黄韬因与配偶翁淑华离婚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不涉及财产分割,翁淑华因此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导致黄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112万股被司法冻结。

2年后,曾经一起风雨同舟十余年的创业夫妇,给这场婚姻划下了句号。

2023年11月20日,丽人丽妆公告称,已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的通知,其个人与翁淑华离婚纠纷已经相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冻结黄韬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

今年2月22日,丽人丽妆继续公告,黄韬持有被冻结的1000万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黄韬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上述股份不被强制执行。

根据2023年三季报,黄韬目前持有上市公司1.34亿股,持股比例33.46%。此外,他还通过参股公司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丽人丽妆。穿透公司股权结构,黄韬持有丽仁创业1.98%的股份。

如今,在董监高、企业受益股东中没有翁淑华的名字。就连曾经的《招股书》中,翁淑华的名字也仅是出现在几个没有实际经营或已注销的关联企业法人一栏中,或是关联担保人名称中。

不过,这并不影响翁淑华分割股权的诉求。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表示,如无特别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实控人配偶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对实控人名下的公司股份进行分割。

依赖“阿里系”

美妆代运营龙头盯上预制菜

2020年9月,丽人丽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而早在2012年,其便引入了阿里创投。截至2023年6月30日,阿里网络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7.59%。

2023年11月30日,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丽人丽妆的7037.6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杭州灏月,每股转让价格为11.26元,转让价款总额为7.92亿元。因此,阿里此前所持股份由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

丽人丽妆与“阿里系”的深度捆绑让其步入高光时刻。具体来看,2017 年至2019年,公司电商零售业务通过天猫平台实现的营业收入为分别为31.51亿元、33.42亿元、36.98亿元,占电商零售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9%。从其电商零售业务分平台开展情况来看,天猫平台的占比也接近100%。2021年,其净利润迎来高点,为4.11亿元,同比增长20.99%。

从化妆品产业链来看,行业产业链上游为原料商和生产商,中游为品牌商,下游为服务商、代运营公司等。随着电商渠道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品牌开始加大自运营力度。事实上,丽人丽妆做的工作实际上是代运营的模式。这就意味着公司的电商零售业务与品牌商的关系尤为重要,一旦品牌方流失,丽人丽妆的业绩也就会受到冲击。

如今,背靠阿里巴巴这棵“大树”就不好“乘凉”了。进入2022年,丽人丽妆出现亏损,净利润为-1.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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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巨潮资讯

丽人丽妆目前合作的电商平台较多,包括天猫、抖音、小红书、唯品会、京东、拼多多等,但天猫平台占比最大。

2023年1至6月份,丽人丽妆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天猫国内占比81.39%,其他行业占比16.39%,天猫国际占比2.22%。

2023年前三季度,丽人丽妆实现营收19.3亿元,同比减少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3.16万元,同比减少34.22%;扣非净利润亏损5648.55万元,同比微增2.28%。细分来看,电商零售业务的营收同比下滑6.8%至17.82亿元,品牌营销运营服务同比下滑14.08%至5995.38万元。

对于亏损原因,丽人丽妆表示,经营的部分品牌销量下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当期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报告指出,从产品来看,美妆洗护品类仍为丽人丽妆主要运营品类,由于受到整体经济形势的冲击,消费市场整体表现疲软,部分品牌销售收入缺口较大、未达预期,对于整体化妆品品类收入影响较大。

作为下游代运营商的丽人丽妆也在积极“自救”,先后推出了美壹堂、玉容初、寻味档案、爱贝萌等自有品牌。

此外,丽人丽妆还计划抢占预制菜的风口。去年6月21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小吃集团与丽人丽妆签约,双方将从常温预制菜产品开发、地方食品产业带动、数字化营销等方面开展合作。去年12月7日,丽人丽妆曾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旗下品牌“寻味档案”正在探索全国各地特色美食,已推出云南米线、甘肃羊肉泡馍、新疆大盘鸡等多款产品。

根据业绩预告,2023年丽人丽妆将实现扭亏为盈,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在2800万元至3500万元之间,主要因为公司新兴渠道业务增长、孵化品牌进展顺利、存货结构改善及整体费用控制所致。

不过,多家券商研究分析认为,丽人丽妆仍要注意主力品牌收回代运营权风险,新品牌孵化不及预期风险,以及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谁拿了A股最贵分手费?

除了丽人丽妆,去年至今,资本市场出现多起动辄高达百亿、十亿令普通人瞠目结舌“天价分手”事件,婚姻与资本市场财富关系已越来越紧密。

野马财经据公告梳理,在2023年——2024年2月初期间,至少有十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大股东“官宣”离婚,累计转让股票市值超314亿元。

其中,拿了最贵分手费的三位前妻分别是彤程新材的实控人张宁(约140亿)、三六零(601360.SH)二股东胡欢(约为90亿)以及长春高新二股东王思勉(约40亿)。

这些公司官宣离婚后,大多股价还出现了阶段下降趋势。

广科咨询沈萌表示,上市公司因实控人离婚减持而出现的股价波动,是因为A股投资者非理性的“迷思”。创始人离婚与否、减持与否,与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完全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他进一步解释道,一些减持或离婚会造成股价大幅波动,背后的原因在于股价存在偏离正常价值范围上限,因此不管是离婚还是减持,都是在被一般投资者非理性将股价推高后才产生获取超额回报的驱动。

另外,去年比较典型的离婚减持案例还有回天新材前董事长章锋离婚,把约4.77亿元的股权转让给前妻后,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拘,紧接着其前妻杨莲花分6次减持1108.9万股股份,成功套现超亿元。

因此,为了防止股东通过离婚“绕道减持”,证监会方面曾公开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各方应当共同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夏海龙律师认为,上市公公司实控人离婚纠纷会引发一些风险。首先是股权结构变化。如果实控人在离婚协议中涉及股权分割,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影响实控人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战略发展。其次市场信心受损。离婚事件可能引发投资者对公司稳定性和治理能力的担忧,导致市场信心受损,股价下跌。

另外,如果离婚导致实控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稳定,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还可能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僵局,如个人股东与配偶因离婚产生的矛盾可能会带入公司治理之中,股权的分割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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