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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多数供应商与客户身份,自称“行业第一”的贝克微IPO是否底气十足?

2023/12/11 14:25:12 0人评论 23296 次

贝克微IPO分析。

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黄锐

编辑|陈佳鑫

号称“行业第一”,市占率却不足2%。

近日获港交所聆讯的苏州贝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微”)在首份招股书中称,自身在中国模拟IC图案晶圆市场享有领先地位,2022年收入排名行业第一。

然而,数据显示,2022年贝克微市占率仅为1.7%,能够排名第一或与多数同行仅将图案晶圆作为中间品,较少对外销售图案晶圆有关。若将贝克微放到更大的“模拟芯片行业”来看,其市占率仅有0.1%,且营收落后于多数A股同行公司。

此外,贝克微对大客户、大供应商依赖度颇高,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甚至超过70%,但招股书中多家大客户、大供应商皆以代号表示,缺乏有效信息,投资者难以判断其经营稳定性,招股书披露质量存疑。

“行业第一”市占率仅1.7%

集成电路也称“芯片”“Integrated Circuit(IC)”。此类产品可细分为数字集成电路与模拟集成电路两大类。其中,数字芯片处理不连续的固定值,例如0和1;而模拟芯片则处理连续的信号,例如温度、位置、速度、加速度等。

招股书显示,贝克微生产模拟芯片相关产品,具体来说,是生产模拟芯片半成品“模拟IC图案晶圆”,这一产品需要下游客户进行封装、测试,最终才成为“芯片成品”。

然而,生产“模拟IC图案晶圆”并非行业主流做法,据贝克微招股书,中国大部分模拟芯片设计公司都以生产“模拟芯片成品”作为主要业务。

对于为何仅进行模拟IC图案晶圆生产,不进行后续工作,贝克微在招股书中表示,贝克微生产的模拟IC图案晶圆可制成小型模块化芯片,进而组合成一个更复杂的芯片,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大的设计灵活性,而国内缺少可规模化为模拟芯片厂家提供模拟IC图案晶圆的供应商。

在介绍自身在行业中的影响力时,贝克微在首份招股书中称:“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公司在中国模拟IC图案晶圆市场享有领先地位,在2022年模拟IC图案晶圆产生的收入方面排名第一。2022年,中国模拟IC图案晶圆市场规模为人民币213亿元,贝克微营收为人民币3.53亿元,市场份额为1.7%。”

贝克微所谓的“行业第一”,市占率也未超过2%。或出于该原因,在12月4日披露的第二份招股书中,贝克微将“在中国模拟IC图案晶圆市场享有‘领先地位’”的表述改为“在中国模拟IC图案晶圆市场享有‘重要地位’”。

若将贝克微放到模拟芯片市场来看,其市占率更是不足1%。招股书显示,2022年,中国模拟芯片市场(包括成品市场与图案晶圆市场)规模为3486亿元。若以此为基数,贝克微的市场占有率仅有0.1%。

另外,据Wind数据,截至11月30日,模拟芯片设计(申万三级)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共有33家。其中,2022年营业收入高于贝克微的有28家,排名前三的企业分别为卓胜微(300782.SZ)、汇顶科技(603160.SH)、圣邦股份(300661.SZ),营收分别为贝克微同期收入的10.42倍、9.59倍、9.03倍。

由此看来,贝克微在“模拟IC图案晶圆”这一半成品领域能做到行业第一,或主要因为模拟IC图案晶圆仅为模拟芯片设计企业的“中间产品”,较少对外出售。

时代商学院认为,如果市场对仿真芯片半成品有了较大需求,模拟芯片设计厂家选择将自己生产的半成品拿出来销售,恐怕不会遭遇太多技术问题。且从行业第一、市占率尚不足2%可以看出,该行业市场份额较分散,竞争较为充分,业务壁垒或许并不高。

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偏高,大供应商身份神秘

市占率不足2%,规模小于多数模拟芯片设计上市公司的同时,贝克微还颇为依赖大客户及大供应商。

招股书显示,2022年,贝克微仅有4家客户,其中,前两大客户都是经销商,来自前两大客户的收入比例高达80.2%。

其中,第一大客户是艾睿(中国)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为艾睿电子(ARW.NYSE)。艾睿电子是一家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据国际电子商情统计,2022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在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中排名第一。

贝克微仅为艾睿电子一家小供应商,据时代商学院计算,2022年,贝克微向艾睿电子销售产生的收入仅占艾睿电子营业成本的0.16%。且贝克微营收主要来源于电源管理产品,在艾睿电子的中文网站上,电源管理产品品类共有47100个商品,来自90个制造商,但这90个制造商名单中并未发现贝克微。

对于另外三家客户的真实名字,招股书中并未披露,仅分别以代号“客户A”“客户F”“客户D”表示。

2022年,来自“客户A”的营收占贝克微总营收的比例为35.9%,招股书中表示其业务为集成设备与模块电路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总部位于深圳,是一家本地图案晶圆分销商,双方合作始于2020年。

对于“客户F”“客户D”,招股书中仅分别用一段话介绍其主营业务、成立时间、所在城市等基础信息。

总的来看,贝克微对上述重要客户的介绍较为简单。客户有效信息缺失,或将导致投资人难以对贝克微大客户的稳定性及经营稳定性作出判断。

在2023年7月21日公布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中,证监会对贝克微出具了反馈意见,要求贝克微补充说明销售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构成对经营独立性的重大不利影响。

整体来看,贝克微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分销商,招股书“风险因素”部分显示,若分销商未能有效销售贝克微的产品,或优先推广竞争对手的产品,可能导致贝克微的销量大幅下降。另外,贝克微未必能与经销商订立新协议或续订协议。

2021年,贝克微便与3家经销商终止合作。值得注意的是,贝克微的供应商集中度更高,对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比例更是突破70%。

招股书显示,2022年,贝克微前五大供应商占比为97.5%,其中,贝克微从第一大供应商处采购晶圆,招股书中并未介绍这一供应商的真实名称,而是称之为“供应商A”,2022年贝克微向供应商A采购的金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为75.7%。

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中,证监会也询问贝克微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合理性,以及是否对经营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招股书中,贝克微在“风险因素”部分表达了供应商A的重要性,以及失去其会对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如此重要的供应商A,贝克微也未在招股书中披露其名称,难免给投资者造成判断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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