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2月31日,河南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金罚决字〔2025〕162号)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审慎;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被河南金融监管局罚款21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63号显示,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徐智鹏(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七处副处长、安阳工作组组长)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64号显示,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王凡(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八处副处长)被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65号显示,因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杨惠娟(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六处副处长)被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67号显示,因贷款“三查”不审慎;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董道元(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三处副处长)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成立于1987年04月03日,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66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公司在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金融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8条,周边风险596条,历史风险161条,预警提醒5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