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62号)显示,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30万元。
甬金罚决字〔2025〕63号显示,因挂靠类贷款管理不审慎,黄奇(时任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03月16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士东路89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36条,周边风险19条,历史风险1条,预警提醒7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