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0月15日,许昌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许金罚决字〔2025〕8号)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许昌金融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3万元。
许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李兴光(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许金罚决字〔2025〕10号显示,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郝文浩(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许金罚决字〔2025〕11号显示,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王振宇(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许金罚决字〔2025〕12号显示,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胥辉歌(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综合柜员)被禁止进入保险业9年。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成立于2004年06月29日,注册地址为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长社路街道宇龙花园3号楼0001001第9间,经营范围包括:按《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0条,周边风险1237条,历史风险9条,预警提醒6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