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5月19日,*ST贤丰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据公告,*ST贤丰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了《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2.60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告。
截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96.4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33亿股的1.35%,最高成交价为3.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金额为3002.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2.1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3月23日,*ST贤丰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局”、“我局”)下发的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4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贤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ST贤丰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贤丰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提供材料、公司已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ST贤丰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韩桃子、张扬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80万元罚款;三、对丁晨、谢文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四、对黄卫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贤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贤丰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9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