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15日,贝因美发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9月15日(周一)14:30,贝因美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公司董事长谢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3人,代表股份1.41亿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1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92人,代表股份1016.5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九项议案。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委派黄勇律师和吴婧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4月16日,贝因美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提到,“贝因美、谢宏、金志强、包秀飞、陈滨、李志容、张洲峰: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控股股东2021年和2022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3091.66万元和1693.55万元,上述资金在当年内归还公司;三是公司对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5年4月16日之前买入,且在2025年4月17日收盘时持有贝因美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贝因美专利信息64条,著作权信息1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