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及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对陈何腾禁止十五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邱建新给予警告;对 陈帅平罚款5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6月27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62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劵、金融债劵;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791条,周边风险8294条,历史风险1038条,预警提醒39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