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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4/16 15:30:09 0人评论 388 次

凡是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鸿博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免费报名,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4月15日,鸿博股份发布深交所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63号)。

关注函指出,2024年1月11日,鸿博股份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为8.5亿元至9.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

2024年4月13日,鸿博股份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变更为5.9亿元至6.5亿元,净利润变更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变更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

2024年4月15日,鸿博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及公司董事长倪辉、财务总监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交所指出,鸿博股份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较原业绩预告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涉嫌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后续将对鸿博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当事人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鸿博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免费报名,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鸿博股份成立于1999年,河南寓泰成员,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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