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5月22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99,证券简称:葫芦娃)宣布,近日其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该药品适用于多种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等。此次通过一致性评价,预计将增强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的市场销售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在此次一致性评价中累计投入研发费用339.77万元人民币。
此外,公告还提到,除了本公司外,还有其他几家企业也通过了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公司提醒投资者,药品销售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应谨慎决策。
天眼查资料显示,ST葫芦娃成立于2005年06月22日,注册资本40010.875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景萍,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主营业务为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刘景萍,董秘为王清涛,员工人数为2103人,实际控制人为刘景萍、汤旭东。
公司参股公司9家,包括来宾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5.15亿元、17.95亿元和14.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1%、25.75%和-21.26%。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568.20万元、1085.14万元和-2.74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8.78%、24.29%和-2629.2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09%、62.12%和74.93%。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69条,周边天眼风险30条,历史天眼风险2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