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5年7月1日,金力泰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金力泰于2025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定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唐光泽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甸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十八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投资者诉金力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目前投资者一审已胜诉。
2021年6月15日,金力泰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甸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合计不低于3亿元。然而,截至2022年9月30日,袁翔、罗甸二人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实际增持金力泰股份0股,增持金额为0元。
该案是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称)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之间买入,且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金力泰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金力泰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3条,专利信息122条,著作权信息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