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7月9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金一文化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目前获悉的信息,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6月7日,金一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经查明,金一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30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金一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二、对王晓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三、对王晓丹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四、对刘丹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五、对蒋学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30日到2023年4月30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3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金一文化(002721)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金一文化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00条,专利信息29条,著作权信息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