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月3日,宝馨科技股价报收于4.87元/股,振幅8.25%。
值得关注的是,1月30日,宝馨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宝馨科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6006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07号),因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1月30日收盘时持有宝馨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11月4日,宝馨科技发布《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宝馨科技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智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身科技”)、数羊儿传媒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羊儿传媒”)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共同出资在四川成都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拟定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货币出资2040万元,占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合资公司将成为宝馨科技并表子公司。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股权投资协议签署及合资公司设立等相关的具体事宜,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宝馨科技称,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整合公司新能源技术、合作方的智能科技成果及传媒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拓展新的载体和平台。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天眼查资料显示,宝馨科技共对外投资了2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次。





















